近日,上海一家大宗商贸空壳公司的转让引发了债务纠纷。这家公司在转让前并未清偿其债务,问题来了:谁来承担这些债务?<
我们需要明确一点:在中国,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本身承担的,而不是由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的。这就意味着,即使这家公司的股权已经转让了,债务依然由原公司承担。
这并不意味着买家可以完全不用承担任何风险。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如果买家在收购前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,导致未清偿的债务未被发现,那么买家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这些债务。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公司收购中,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。
如果这家公司的债权人能够证明,买家在收购前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这些债务存在,但仍然选择了收购,那么买家也可能需要承担这些债务。
对于这家大宗商贸空壳公司的债务纠纷,谁来承担这些债务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。无论如何,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,在公司收购中,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,否则可能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和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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